大學相關科實習辦法
2021.12.24
【二辦實習】親密關係暴力追蹤輔導方案
社團法人新北市國際生命線協會
親密關係暴力追蹤輔導方案
相關學系學生實習辦法
110.12.7修正
一、目的:
為配合各大學社會工作相關學系學生實習計劃,提供社會工作相關科系(所)學生了解生命線推動服務情形,並藉由參與本會方案實務運作,整合在校之理論學習與實務經驗,提供完整實習機會。
二、招收對象及人數:
國內外公私立社會工作、社會福利相關系所學生2名,以修習過社會工作概論、社會個案工作、社會團體工作、社區工作、婚姻與家庭、家庭暴力等課程為優先。
四、實習時間:
暑期:每年7月1至8月31日止,為期2個月
五、申請程序:
1.先來電知會再寄申請資料。
2.書面資料審查:請檢附以下資料郵寄至本會。
履歷、自傳、實習計畫書(含申請動機、實習目標、預期實習內容與實習效益等)、成績單、其他相關之文件。
3.面試:書面資料審核通過者,另通知面試時間。
4.書面申請時間:每年3-4月
六、實習內容:
1.個案處遇見習
2.團體方案見習
3.社區或網絡宣導見習
4.參與會議、教育訓練
5.機構督導--個別與團體督導
七、實習作業:
1.實習日誌、週誌
2.實習總報告(包含方案的設計撰寫與評估)
3.閱讀心得
4.其他指定作業
八、實習須知:
1.遵守本會作息規定,不得任意遲到、早退或無故缺。
2遇有特殊事宜需事先請假並不得超過三天,否將不給予實習分數。
3指定作業(日誌、週誌、讀書心得報告)應按時交予實習督導。
4對案主資料絕對保密,個案記錄不得攜出本會。
5.實習結束一週內,繳交實習總報告。
6.由實習督導進行考核評估,並將實習評核表寄返各校備查。